关于印发《皖西学院校园网新闻宣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院党〔201155

 

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皖西学院校园网新闻宣传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皖西学院校园网新闻宣传管理暂行办法

 

充分发挥校园新闻网在学校形象宣传、信息传播和舆论导向中的作用,进一步做好学校新闻宣传工作,规范校园网的运作和管理,提高新闻稿件的质量,确保网络新闻信息具有正确导向性、真实性和规范性,推进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建设发展大局,根据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的要求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闻出版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导舆论,凝聚人心,唱响主旋律,深入实践“三贴近”,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广泛宣传报道我校各项工作中的动态和成绩,宣传报道学校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二、栏目设置

 学校校园网设置“综合新闻”和“校园快讯”两个新闻栏目。
    (一)“综合新闻”栏目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省市等各级领导同志参加我校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视察、检查、调研我校工作,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新闻报道;

2、学校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新闻报道;

3、学校出台的重要政策、规章、重大措施和学校工作运行中的重要信息的对外发布;

4、校领导开展调研、指导工作或出席重要活动、会议的报道;

5、学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重要观点、文章的新闻报道;

6、学校各项工作中取得的重要建设成就、办学成果及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新闻报道、新闻调查;

7、师生集中关注的校园热点和重要的国际交流及校际交流活动;
8、学校举行的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的新闻报道;

9集体或个人获省部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及重要成果;

10学校各个阶段重要工作及其他重要新闻。

(二)学校一般工作新闻及各单位、各部门新闻在“校园快讯”栏目中发布,主要内容包括:
    1、在“综合新闻”发布内容之外的校级工作和活动;

2、学校各党群、行政、教辅、后勤部门在管理、服务等各方面工作中的重要活动以及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的新闻报道;

3、各学院在教学、科研、党建、管理、学生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各方面工作中的重要活动以及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的新闻报道;

3、各部门、学院贯彻学校重要会议、精神的工作部署、活动安排的报道(为避免新闻报道的重复,原则上只安排先行报道或具有独特性的信息);

4、各部门、学院阶段性常规工作的报道(侧重安排先行报道或具有新颖视角的信息);

5、各学院、各部门举行的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的新闻报道;

6、各学院、各部门在教学、科研上所取得的新成就的新闻报道。

三、新闻采写

采写主体:

根据构建“大宣传格局”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新闻稿件(包括摄影)由事件相关主办单位或责任部门负责采写上报;全校性重大活动、重要事项的新闻稿件(包括摄影)由事件相关主办单位或责任部门负责采写上报;全校性重大活动、重要事项的对外宣传新闻稿件(包括摄影)由党委宣传部会同事件相关主办单位或责任部门负责采写。 

(二)采写要求:
    1、新闻采写要把握真实性、典型性、及时性、导向性原则,避免把一般性、常规性工作作为新闻采写。
    2、校内新闻中涉及部门、单位领导讲话的,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用语
    3、涉及全校性重要工作和活动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校领导和单位、部门负责人职务称呼及排序以有关文件或主要领导意见为准。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重要人物姓名,特殊情况除外。
    4、新闻中涉及校外人物姓名、职务等背景资料,一般应由主办单位提供,并参考相关部门意见处理。
    5、新闻中涉及校内两个以上部门或校内人员排序时,一般参照学校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有关文件处理。
    6、校内新闻编辑发布时,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应在文稿前面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姓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尽量避免“姓名+职务称谓”和“姓+职务称谓”的方式;特定事件需涉及某人两个职务称谓时,一般使用“主职务称谓+兼职称谓+姓名”的方式;社会知名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出现时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院士”、“教授”等;军界人士姓名后可加“将军”、“少将”、“大校”等;新闻稿中一般不在姓名后加“同志”称呼。多个校领导参与的活动,可采用“校领导×××、×××等”的简略形式。
   学校各单位选派沟通能力强、熟练并习惯使用QQ通讯工具、有一定文字能力的办公室人员作为本单位的通讯员或信息员。通讯员(信息员)应配合党委宣传部做好本单位新闻宣传的联络工作。各单位通讯员应在每个工作日登录通讯员QQ群并保持在线密切关注和本单位有关的新闻报道如发现新闻报道有错漏应及时按程序予以纠正。

  学校举办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需要校内和校外媒体记者采访报道的举办单位应于举办活动或会议前两天向党委宣传部新闻宣传科提出申请以便及时组织报道和采集文字、音像资料除突发事件外,临时申请采访信息的党委宣传部新闻宣传科一般不予组织安排媒体报道。按照“文责自负”原则,新闻稿件应署上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供稿的除外),作者应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新闻上传

    (一)校园网宣传报道工作严格执行“新闻信息来源所在单位负责制”的规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的稿件经本单位的领导审核后,由本单位的信息员或通讯员负责上传本单位的新闻稿件。上传时根据稿件内容,选择相应栏目。

(二)格式编排要符合下列要求:
    1、新闻标题中的部门和单位名称一般使用规范简称;新闻正文中的部门和单位名称一般应在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再次出现时使用简称。
    2
、作者署名原则上不超过三人,名字间使用半角空格。
   

3、如需区别“文、摄影”,采用“文/(作者)(半角空格)摄影/(作者)”的形式。

(三)各类附带的图片要精选。质量上要保证真实清晰。

(四)全校性重大活动和重要事项的新闻稿件坚持实效性原则,一般新闻稿件须在活动结束后及时上传。各单位信息员要保护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杜绝不经审核或无关信息的上传,确保信息安全。

四、新闻审核

(一)严格执行“新闻信息来源所在单位负责制”的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本单位宣传报道的内容,确保准确性、导向性和可靠性。新闻报道如出现报道失实、导向错误等问题,一律由上传新闻信息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承担责任。

  (二)各部门、直属单位的新闻稿件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各学院新闻稿件涉及教学、科研等业务内容的,由行政主要领导审核,涉及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工作等内容的由党总支主要领导审核。

(三)全校性重大活动、重要事项的对内对外宣传新闻稿件(包括摄影)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核。

(四)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新闻发布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五、考核评比

    学校将按自然年度对全校所有单位网络新闻采写上传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并对优秀单位进行表彰。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