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政法周末大讲堂”第172期专家报告会通知


一、会议时间

7月4日(周二)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

综合楼106

三、参会人员

全体校领导,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全体处级干部、法学院师生代表

四、有关要求

1.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遵守会议纪律,保持会场秩序。

2.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并报宣传部备案。

 

党委宣传部

2023年7月3日